題目:到神的殿當謹慎
經文:傳道書 5:1-7
講員:唐宏階牧師
(一)如何來到神的殿
一個人如何來到神的聖殿?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穿著最漂亮的衣服來?必須刮鬍鬚,修剪頭髮與指甲?或帶著一隻公牛或山羊來教會?所羅門的教導是,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
所羅門必然知道撒母耳記上十五章的事件。當時掃羅來到吉甲,要見先知撒母耳。撒母耳發現掃羅身邊帶著許多羊群牛群,就問掃羅究竟是什麼?
掃羅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於耶和華你的神。」
撒母耳回答:「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
是的,在神面前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因為神沒有吩咐掃羅,祂要求公羊的脂油。在神眼裏,這不是獻上最好的,而是等同於行邪術與拜偶像的罪。
隨便獻祭的結局乃是,當掃羅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就厭棄掃羅做王。這自作聰明的情況也出現在利未記10:1-3「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為什麼被燒滅?摩西給亞倫的答案是:「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掃羅的「熱心」,並不是耶和華所要的。因為詩篇50:7-13照樣重複「聽命勝於獻祭」的神學原則,「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誡你。我是神,是你的神!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
(二)什麼原因導致這類「熱忱」
傳道書5:2、3、7說「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
世人往往自作聰明,總覺得自己有許多「才華」必須在神面前「表達」。基督徒以爲多多「事奉」就建立自己的存在感、建立自己生存的價值。但是,一個罪人回到神的殿中,他已經被稱為神的子民、神的兒女,難道這兩個稱呼還不夠帶給信徒「存在感」?
歷代志下26章,記載烏西雅王的自作聰明。16節說「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
當時祭司就阻擋烏西雅王,對他說:「烏西雅啊,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
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額上忽然發出大痲瘋。大祭司亞撒利雅和眾祭司觀看,見他額上發出大痲瘋,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降災於他。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別的宮裡,與耶和華的殿隔絕。
06-21-26 音頻證道 13 長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