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財主和拉撒路
經文:路加福音 16:19-31
講員:唐宏階牧師 (部分證道內容)
猶太人的生活是以什麼為標準?就是以摩西的律法為框架。這律法是特定給神的子民,賜給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暫舉兩個例子,第一:利19:19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摻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摻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第二:利未記19:9-10「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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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16章,記錄一個財主,他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有人把一個討飯的,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他的名字叫拉撒路。目的是什麼?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
財主的問題在什麼地方?就是沒有遵守利未記19:9-10的教訓「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這種「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的教導還留存到第一世紀。例子是,有一次,一個迦南婦人,跟著耶穌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 門徒進前來求耶穌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 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 耶穌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太15:27)
一個迦南婦人尚且懂得利未記19:9-10的教訓,這個財主哪裏有藉口不知道摩西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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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討飯的和財主死了。討飯的反而與亞伯拉罕一起吃飯,而天天奢華宴樂的財主卻在陰間經歷難熬的火焰。此刻的財主有沒有謙卑悔改?
沒有。雖然在陰間的火湖,財主繼續走在錯誤的信仰路上,因為財主這樣要求亞伯拉罕,『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亞伯拉罕糾正他的錯誤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財主回答:『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這就是財主的「錯誤信仰」,相信人看見神蹟之後就會得救。
昔日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法利賽人說他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太12:24)。他們已經看見神蹟,但是他們的內心沒有改變。神蹟只是「輔助」的角色。耶穌的教導裏,一個人能夠得永生,必須首先被聖靈重生。耶穌的邏輯(前提)是: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唯獨壞樹結壞果子。(太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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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亞伯拉罕對財主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這裡的『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默想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警告。因為摩西和先知的話,在在提醒以色列子民如何領受永生。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神的話。詩篇1:2應許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提後3:16-17教導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如果財主遵守利未記19:9-10的教訓「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那麼,財主也必然經歷神的祝福,如同利未記 26:10形容的「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
08-02-26 部分音頻證道 長 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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