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17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b]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21 耶穌說:「你若願意做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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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少年人,來到耶穌跟前,問耶穌說,他應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耶穌反問少年人,你說的善事到底指什麼?十條誡命,不是以色列人的善事,是他們與神立約時神所定下的條款(要求)。每個猶太人,必須遵守十條誡命。
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條款,就是要徹底遵守。申命記二十八章,記載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就面臨咒詛,失去永生。
在舊約以色列信仰裏,耶和華一直要求他們等候神的僕人(彌賽亞)。站在少年人面前的就是這位彌賽亞。耶穌不久要被害釘死十字架,在十字架為凡相信祂的人,除前誡命的咒詛(死亡)。
但是,這少年人屬靈眼睛是瞎的,他不認識眼前的拉比就是神的兒子、神的彌賽亞。耶穌來了,就是要拯救那些被律法壓得喘不過氣的世人。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到我面前來的,必得享安息。
最後的結果,少年人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想努力靠自己力量遵守摩西的十誡,卻不能完全做到愛其它窮人去變賣他的產業。
得永生的條件,只有一個,就是相信耶穌基督代表世人遵守摩西的誡命。如果不能接受這樣「代表遵守律法」的解釋,那麼,耶和華差派耶穌道成肉身,就屬於多餘了。
唐牧師 May 06,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