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神學有什麼特徵?

改革宗神學狹義上來說,就是指1517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在威登堡教堂釘了「九十五條文」開始。這條文內容是質疑昔日羅馬天主教神學認知的偏差。從那天開始,就「誕生」了基督教,原意是「對抗羅馬宗教」,英文的Protestant, 就是對抗的意思。

改革宗神學廣義來說,就是被後來的基督教各宗派(如聖公會、長老會、浸信會、衛理公會等等)所採納。起初基督教各宗派,相信聖經是唯一的權威,以及因信稱義的真理(這兩項是改教時期的formal and material principles)。但隨著時間的改變,各個宗派慢慢對神學定義模糊化,加上為了要搶救更多靈魂,就認為教義是攔阻教會成長的原因。故此,逐漸遠離改教時期的宗旨。

這裏的讀經解經,是圍繞著以下框架:第一:五個唯獨;第二:強調人的罪性;第三:強調神的主權性;第四:強調神與世人立的六個盟約;第五:強調創3:15是福音的種子;第六:強調兩個亞當的敘事;第七:強調聖經只有一個主線,即拿撒勒人耶穌;第八:強調聖經裏面的律法與福音;第九:繼承歷代教會信條的教導(如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亞他那修信經、海得堡要理問答、比利時信條、多特信經、威敏斯特信條、威敏斯特小要理問答)。

唐宏階 May 06,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