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11- 古人在這信上(11:2)

來11:2「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這節經文可以如此翻譯為「舊約時代信徒,因為堅持這信仰而得了神美好的稱讚」。

神為什麼稱讚這些人物(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等等)呢?因為他們堅持信仰的內容。這個內容指一個客觀的事實、一個客觀的真理。這個客觀事實,就是指創世記3:15所應許給世人的「女人的後裔」。

自從始祖亞當墮落之後,整個世界盼望回歸造物之主,但是,天堂之門(伊甸園之門)有一把火焰的劍在守住,若有罪的人要擅自進入,就被擊殺。所以,舊約這些人物,他們堅持抓住「女人的後裔」這個應許,因為這彌賽亞耶穌基督能夠帶領罪人回歸天上的住所。

「女人的後裔」這個應許,不是關乎信徒個人的感受如何?不是關乎信徒個人的力量有多大?不是關乎信徒個人有多少名成利就?這個應許是關乎神自己的榮耀,也是關乎神自己在罪人中的拯救大能。

故此,聖經的神呼召罪人必須放下個人的榮辱得失,來緊緊跟隨祂。正如來11:37-39 所寫的「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 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漂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

唐宏階牧師 April 12, 2026 教會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