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8 – 遵著他的旨意行

約翰福音七章「14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裏去教訓人。15 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16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17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這一次,耶穌在住棚節上耶路撒冷過節,祂就在聖殿裏教訓人。許多人很驚訝,為什麼驚訝?到底什麼內容使他們驚訝?

就是耶穌所教導的內容不是出於自己的衝動或私心,而是來自差祂的父神。這裏不是說,耶穌就比耶和華低一級。

那麼天父要祂傳講什麼信息?就是要傳講神拯救罪人的福音,也即是神因慈愛憐憫之心,向墮落後的亞當所應許的福音。而這應許是具有兩方面,其一,耶穌自己就是女人的後裔,要擊敗撒旦的權勢;其二,亞當用無花果樹葉子所做的裙不能真正遮蓋罪行的羞恥,反而耶和華神用動物的皮做成皮衣賞賜他們,這就預告了末日神兒子耶穌要賜給罪人義袍。

同時,耶穌挑戰他們說,你們豈不是口口聲聲說要遵著神的旨意行嗎?神的旨意是什麼?除了要遵守摩西的律法以外(這乃是人的本分,並不能成為得救恩的條件),就是相信神的兒子,例子,其一、約翰福音6:29 「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做上帝的工」;其二、約翰福音 8:24 「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其三、約翰福音12:37 「耶穌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其四、約翰福音 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其五、約翰福音 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其六、約翰福音 16:9「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約翰福音的信息乃是:神的旨意是要求世人相信祂的兒子,方得永生。世人不能靠遵守律法得救,因為遵行律法原本就是人的責任、人的本分,而且律法的要求是一天二十四小時,一星期七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得遵守,而且是外在的行為與內在的意念沒有半點虛偽、必須裏外一致。

耶穌的傳道生涯中,經常指出法利賽人沒有辦法完全遵守律法。例子一、凡向弟兄動怒的,就等同殺人(馬太5:22);例子二、凡看見婦女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5:28);例子三、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馬太23:3)。

有一次,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說你當遵守摩西的誡命。那人自信的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回答他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聽完耶穌這番話,那人就憂憂愁愁的走了(馬太福音19:16)。

在此,耶穌沒有故意為難他。因為律法的本意就是要求世人百分之百完美。但是,非常可惜的是,那人沒有看清楚耶穌真正降世的目的是甚麼?原來耶穌在世時就是要成為我們的救主。祂要拯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不是脫離律法的要求)。

在此,這有錢的人,他的前提/思維就是要靠守住律法才能得救,故此,他只能一錯再錯,因為一開始,他的前提就攔阻他看清楚耶穌是誰?同時,他的前提必然促使他不斷尋訪另一個智者,期望下一個大師能為他列出方案,讓他做一些他認為可以做到的善事,藉此累積功德來換取永生!

是的,約翰福音告訴我們,耶穌已經為我們贏得永生之路,因為祂如此宣告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朋友,這就是神兒子基督耶穌在人間所教導的福音,祂必須被惡人釘在十字架上、擔當律法的咒詛,但是三天後神叫祂復活,耶穌擊敗撒旦的頭,同時賞賜罪人公義的衣服,這衣服永遠比亞當靠自己聰明所編織的樹葉裙子更榮耀、更穩妥、更平安、更喜樂、更有底氣,願一切榮耀頌讚歸於三一真神,阿們。

唐宏階  Daniel Tong May 0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