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22:1-18記載耶和華試驗亞伯拉罕的信仰,與其說是試驗,這更是神賜給亞伯拉罕最大的啟示。什麼「最大啟示」?即是耶和華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巴比倫吾珥的真正原因,在於領受(或認識)耶穌基督的降臨以及耶穌成為神的代罪羔羊這個啟示。至少以下三點可以說明。
其一,創十二章耶和華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神要指示的地去。但這是一個「模糊」的呼召,因為來11:8-9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裏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
但是,來到創二十二章,耶和華呼召亞伯拉罕去到摩利亞地將以撒獻為燔祭。這次的呼召非常清晰。聖經用「清早起來。。。就起身前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了」來形容亞伯拉罕對神的順從。
昔日迦南地,有人將小孩獻給他們的神明來求得平安,亞伯拉罕對此風俗活動一定有質疑。但是,當耶和華要求亞伯拉罕如此行時,為何亞伯拉罕沒有質疑而順從。為什麼?因為希伯來書11:19 指出亞伯拉罕的信仰內容「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亞伯拉罕對神能夠叫死人復活的認知,就足夠讓他完全順從,正如神能夠使斷了月經的撒拉懷孕生以撒(創18:11)。
其二,耶和華要求以撒作為燔祭,但這有效果嗎?答案是沒有,因為以撒也是一個罪人,同時彌迦書6:7 也如此教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
原來,神要賜亞伯拉罕另一個兒子,他乃是神的兒子耶穌,耶穌才有資格作為亞伯拉罕的燔祭,參加拉太書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其三,創世記22:1-18出現了三次「預備」。「預備」由四個希伯來文字母組成yod resh alief heh,意思是 to see「看見」
第一次在22:8 「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to see 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第二次在22:14「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to see、〔意思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to see。」
亞伯拉罕順從的來到摩利亞地的一座山,結果是什麼?他進一步「看見」神為他預備了一隻公羊來代替以撒。對亞伯拉罕的信仰來說,這隻公羊到底有什麼特殊意義?亞伯拉罕是否「看見」有一日神的獨生子要成為代罪羔羊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為耶穌在約翰福音8:56 如此爲亞伯拉罕做見證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參約1:29)
反思/應用:亞伯拉罕獻以撒事件,不應該成為今天基督徒父母,將自己的兒子獻上做為教材來用。亞伯拉罕獻以撒是耶和華向世人啟示祂救贖罪人的一個環節/連結。亞伯拉罕獻以撒真正意義是耶和華要獻上自己獨生子耶穌作爲燔祭作為贖罪祭。
亞伯拉罕獻以撒是預表(type),耶和華讓耶穌釘十字架是預表的應驗(anti type)。這是耶穌的「歷史」與耶穌的「故事」,沒有一個人可以「複製」!
今天基督徒獻上他的時間、才幹、金錢、愛心、生命等等等等,是一種領受救贖之後的一個感恩行動。如果傳道人用亞伯拉罕獻以撒一事,來「感動」「鼓勵」信徒的付出時,他已經加添、或已經刪減神榮耀的福音(申4:2)。
今天基督徒依然、也必然經過試驗(否定存在主義的謬論?),但是,照樣的,信徒被試驗不是他得救的基礎,而是透過試驗,使基督徒得知自己的信仰何等真實何等可貴,正如彼前1:5-7所教導「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唐宏階牧師 January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