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04 約一2:1-2

經文:約翰一書 第二章1-2

「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中保」是什麼意思?中保的希臘文原文是辯護者Advocate。耶穌就是我們的辯護者(相當於今日的辯護律師)。當我們得罪神時,耶穌在天上的法庭,就代表罪人向公義的神講道理、替我們辯護。

成為中保,是需要具備條件的。這條件就是,他必須是完全人,即是義人。門徒約翰說,耶穌是義者,耶穌夠資格做我們的辯護律師。

那麼,耶穌如何做我們的辯護律師呢?如何要求公義聖潔的神不定我們有罪呢?答案就在第二節。

「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輓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耶穌如何要求公義聖潔的神不定我們有罪呢?就是耶穌將自己獻在祭壇上,成為輓回祭,止息公義神的憤怒。

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如何解決他們的罪呢?他們必須將ㄧ只山羊帶去聖殿,透過大祭司,將羊放在祭壇上殺了。到了新約時代,當耶穌來到世界時,耶穌就是施洗約翰所見證的那一位: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耶穌三十三歲時,當祂被害釘在十字架上時,耶穌的死亡,就像舊約的祭物一樣,是有功效,可以除掉祂百姓的罪。

所以,今天信徒如果不小心犯罪,耶穌就會在公義父神面前,替我們說話、維護。耶穌會告訴父神說,這信徒的罪,我已經在兩千年前,在各各他山上為他流血,而且這血足夠洗淨他大小的罪。這就是辯護者的工作。

唐宏階  Daniel Tong October 1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