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05 約一2:3-6

經文:約翰一書 第二章3-6

「 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這兩節經文,敘述一個認識神兒子的人,他們必然會遵守神的誡命。什麼是神的誡命?神的誡命就是神要求世人遵守的,而舊約的十誡就告訴我們什麼是神的誡命。

一個認識耶穌的人,他心裡就已經領受耶穌的真理。這真理必然釋放這信徒脫離罪的捆綁,以致他有自由來遵守神的誡命。

「 5 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6 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什麼是愛上帝?是的,愛上帝不能只在口頭上,是必須遵守主耶穌所教導的。但是,我們不能擔保自己每天二十四小時,分分鐘鐘都能完全遵守耶穌的吩咐,但是,因為我們已經被接納為神的兒女,神就稱我們愛上帝的心是完全的。

當一個信徒遵守耶穌所教導的,也就等於說,他知道自己是住在主耶穌裡面。原因很簡單,住在主裡面,就是這信徒的生命已經被重生,而且聖靈將他的生命與基督的生命聯合一起。

於是,第六節就再一次解釋說,一個信徒如果意識到自己已經住在基督裡面,就會照主所行的去行。當然,一個信徒不能百分百、一天二十四小時做到耶穌所做的,門徒約翰的意思是,這信徒已經開始踏上窄門的旅途,這是一件喜事,因為選擇寬門的人太多了。(馬太福音 7:13)

唐宏階  Daniel Tong October 2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