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律法與福音》

論題四:正確識別律法與福音的知識,是明瞭整本聖經的亮光;缺少了這種知識,聖經仍然是一本密封的書。

如果有人還末能識別律法與福音 ,他會以爲聖經中有很多矛盾;事實上,整本聖經表面是充滿矛盾 :聖經有時宣佈某人蒙福,有時却又定他的罪。年青的財主向主說:「我要怎樣作才能承受永生呢?」主答道:「若要得永生,就要遵守我的誠命。」但當腓立比的獄卒以同樣的問題問保羅和西拉,得到的回答却是:「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不要以爲舊約所啟示的,是一位震怒的上帝 ;新約所顯示的,是一位恩慈的上帝。或者以爲舊約教導人以己力得救;新約則以信心得救。

其實,兩種教導都可以在新舊約的經文內找到。只要我們學會如何識別律法與福音,就會茅塞頓開:明白爲何聖經表面充滿矛盾,其實所有內容却是絢麗而且和諧的。

我們要明白,上帝向我們啟示律法,並非要我們以此爲義;而是要教導我們,叫我們知道自己根本沒法完全遵行律法,於是,我們知道福音的信息何其甜美,福音的道理何其榮耀,然後我們便會充滿喜樂地接受它。

但是,牧者要小心,不要說律法已被廢除,這並不眞確;律法仍然有效,並未廢止!只是,我們在律法之外,另有一個信息,上帝沒有說:「義從律法而來。」却說:「因著律法,我們可以知罪。」羅四5清楚指出:「只信稱罪人爲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爲義。」今後,當我們正知罪的時候,就是踏上得救之途的一刻。

羅十2-4:猶太人的無知是「 不知道上帝的義」那「 義」是指由上帝而來的義,他們不明白人怎樣才能在上帝的眼中被稱爲義。一方面,他們認定自己一定要靠律法才能稱義;另一方面,他們思慮若人單靠信心便能稱義,那麼律法的效用便全失。而律法却是猶太人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基於這個原因,他們致力保存律法。他們認爲律法旣然是上帝所設立的,人豈可棄之一隅?假如他們留意保羅所傳的,不難察覺,保羅明明指出律法仍然有效;倘若他們能醒覺,就不會作福音的敵人,迷失在黑暗中了!

22-23頁 路德會文字部出版 1989年

作者:Dr. Carl Ferdinand Wilhelm Walther 華達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