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2)沒條件宣告亞當為義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亞當被造時,神賜他祭司的職責。他存在的意義,就是崇拜上帝。但是,亞當選擇崇拜撒旦,聽從撒旦的意見。這是對上帝莫大的侮辱。亞當來自上帝,卻向上帝宣告說,我不需要依靠你,我可以獨立成為自己的主人。這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的意思。

羅馬書 3:24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當世人在上帝、世界、撒旦面前宣告自己是獨立者之後,創造主耶和華竟然白白的,沒條件的宣告亞當為義。朋友!這是什麼道理啊?原來,這是神的恩典。做工得工錢,那是理所當然,不算恩典。但是,不做工還得到工錢,那就是恩典。

羅馬書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那麼,神豈不是沒有義嗎?因為他顛倒善惡,將罪人當作義人釋放?

不是的。神之所以為神,是因為他不能違背自己。神永遠是真實,不會將無罪視為有罪、將有罪視為無罪。(參考箴言17:15)

那麼,神如何解決世人的罪?就是羅馬書3:25 所說的,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Propitiation)。挽回祭的功能不是賄賂、不是抵押、不是獻媚、不是苦肉計。挽回祭主要功能是平息神的憤怒。

神是公義的神,故此,神看見惡人行惡,就會憤怒。正如羅馬書1:18 所說的「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故此,當耶穌掛在十字架時,世人的罪孽都在他肩膀上。耶和華神因此把憤怒傾倒在耶穌身上。在那一刻,神拋棄耶穌、掩面不顧他。故此,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見馬太福音 27:46)

就因為耶穌挪去耶和華神的憤怒,神的義才得到滿足。故此,神可以再一次親近罪人,住在罪人中間。可以稱罪人為義人。

但是,今天世人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相信、接受這個救贖。這就是羅馬書 3:25 的意思「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耶穌的救贖,就是福音。在這福音上,我們就看見神的義、也看見神永遠沒有違背自己的屬性。

在伊甸園,撒旦擄掠亞當作為他的奴隸。但是,公元兩千年前,耶穌基督在各各他上山,從撒旦手中奪回墮落的亞當,並賜亞當的後裔悔改的心,並樂意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因為如此崇拜乃是理所當然的。

唐宏階  Daniel Tong May 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