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29)竟敢向上帝強嘴?

羅馬書 9至 11章信息 (三)

羅馬書 9:19-21,「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

神的主權,是世上罪人很難接受的教義之一。也許有些人認為保羅比耶穌過於強調神的主權,其實,這是不正確的看法。因為耶穌也一樣強調神的主權。

例子一:當門徒問耶穌為何用比喻對眾人講話時,祂就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馬太福音 13:10-13)

例子二: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章講了一個葡萄園工人的比喻。主人凌晨六點去召工人,答應給他們工資一錢銀子。主人在九點再去召一批工人。跟著在中午十二點和下午三點召一次工人。最後,主人又在下午五點去召一批工人。到了六點發工資時,先從後來的工人發工資,他們每人得了一錢銀子。最後到了凌晨六點開工的,他們也一樣得了一錢銀子。

於是,他們埋怨主人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主人就回答: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

這就是神主權的定義: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天父昔日如何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出埃及記33:19)。照樣,天父的兒子耶穌基督在新約時代,一樣宣告說:我的東西/憐憫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言下之意,罪人得拯救,不是靠自己的行為、自己的虔誠、自己天天的努力,乃是靠發憐憫的神,乃是靠耶穌的行為,乃是靠耶穌的寶血。

上帝憑著自己的主權,從猶太人與外邦人中揀選ㄧ群人。目的是要每個世人心服口服,進而不能向神強嘴。其ㄧ,不相信耶穌福音的,他們知道自己為何要承受神憤怒的審判,就像路加福音十六章那位財主。他知道自己得罪、拒絕神,所以他要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去警告他五個弟兄,需要悔改信福音,以免遭遇同樣下場。除此之外,羅馬書第一章,也告訴我們,上帝的忿怒已經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因為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 1:18、32)

其二,那些相信福音的罪人,必然謙卑、必然感恩的自問,為何我蒙受救主極大的恩典,本該落入陰間,承受火湖的煎熬,但如今我的名字寫在生命冊上,穿上潔淨白衣,晝夜在他殿中事奉他。而且這位羔羊樂意繼續牧養我,領我到生命水的泉源;永不乾渴,永不飢餓(啟示錄7:13-17)。

這樣的福分,豈不超越始祖亞當在伊甸園的努力嗎?亞當在伊甸園的失敗,神竟然透過祂的獨生子、末後的亞當替我們賺回來,而且是永不失落的生命、永不失落的確據,難怪保羅不得不發出如此頌讚:「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 11:33-36)

唐宏階  Daniel Tong September 2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