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與福音 01 – 做一個義人

耶和華創造亞當,就是要亞當聽從他。亞當如果能夠完全聽從耶和華的吩咐(這一條律法),他在耶和華的面前就擁有義,他就是一個義人。但是,亞當最後選擇不聽從不順服神,他在神的面前就成了罪人。

但是亞當墮落不順服神之後,並不代表神與亞當所立的約(covenant), 就完全失去效力。亞當除了面對死亡,亞當還要繼續完成約的要求。亞當和他的子孫,還必須遵守律法方方面面的要求。就像你簽合同貸款,你借了十萬元。但是,三個月後,因爲車禍,你不能上班沒有收入。但這不表示你貸款的合同如同廢紙,你還得每月償還。

所以,亞伯拉罕的後代,快要進入應許之地之前,摩西就提醒他們說「你當知道,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命記9:6)。所以,這些以色列人,還不是義人,故此,摩西的十誡,就像一面鏡子一直指控以色列人他們離開律法的義,還是那麼遙遠。

來到新約時代,耶穌也繼續強調世人必須遵守神與亞當所立的約,就是理當做一個義人。耶穌提醒遵行律法的必須「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馬太5:25-26)。

耶和華知道世人在律法的義務之下,壓得絕望死亡。但耶和華有憐憫,再一次差派自己的兒子,來徹底遵守神與亞當所立的約,即是完全聽從順服神,在神面前作一個義人。使到任何罪人接受耶穌工作的人,也成為義人。這就是福音。所以,整本聖經也是圍繞著律法和福音這兩個重大主題而「存在」!換句話說,每段經文所記載的事件,都直接或間接的與律法與福音「搭建」某一種關係。

唐宏階牧師 July 07, 2024 教會週報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