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27 – 你們不是我的羊

約翰福音十章,「23 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24 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25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26 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30 我與父原為一。」

我們要從兩方面來默想。第一、耶穌清楚教導神的揀選(預定論)。

這事件發生在耶穌傳道生涯的後期,再過不久,耶穌就要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進入他的受難週。換一句話說,耶穌已經在猶太人面前用了三年的時間,藉著醫病趕鬼、藉著會堂的讀經、藉著回答文士與法利賽人的問題、藉著比喻的教導、藉著舊約聖經的解釋、藉著在聖殿作先知性的邀請、藉著在不同地方傳講天國福音,猶太人應該是聽的看的「夠多」,同時也有足夠時間去對比參照摩西舊約的書,但是,至今,猶太人還圍著耶穌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原來耶穌如此回答他們,你們不信(我是彌賽亞),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這是牽涉到罪人首先必須被聖靈重生。罪人如果沒有被重生,他永遠用「抗拒的思維」來解釋拿撒勒人耶穌。

為什麼說重生就是神的揀選?也許約翰福音12:39 可以給我們答案「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換個角度來說,即是神不賜下悔改的心,就如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離開埃及時,神不再讓法老的心軟化,故此,法老只能一錯再錯,不能接受十災就是神懲罰的作為,而謙卑悔改。也等於說,神任憑法老繼續走向「他自以為是」的道路上。

這裏告訴我們,三一真神永遠有至上至大的主權,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神要拯救誰就拯救誰,因為神並沒有欠亞當的後裔任何一份義務/愛心/責任。原來我們在始祖亞當的唯一結局就是死亡、就是抗拒的思維、就是屬靈的瞎眼。這是公正無私的審判官,對任何一個犯人(上至皇帝下至平民)當有的回應。

故此,當神憐憫這個罪人時,聖靈就重生他,他即刻口裏承認心裏相信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基督、就是神的兒子、就是三一神的第二位格、就是百分百的人性、同時百分百的神性。

第二、耶穌救贖之工的永恆性(不可逆轉性)。

「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30 我與父原為一。」

聖經所講的揀選,是不是有作廢日期 (expiration date)?是不是過了十年後就失去效用?

不是的。我們如何知道?因為耶穌是百分百人性、百分百神性。其一、耶穌以他的人性成為了末後的亞當,他以第二亞當的身分遵守了摩西一切的律法,故此,他是一個完人,故此,死亡不是他的結局,反而他賺得永生的生命。耶穌就把這個律法的義,轉賜給罪人。

其二、耶穌以他的神性,承擔了耶和華神對罪惡憤怒的審判,故此,神在這無瑕疵的羔羊身上,得回公義的滿足。一個罪人永遠承擔不起神聖潔憤怒的審判。

因為耶穌是百分百人性兼百分百神性,我們的被揀選就永遠沒有作廢日期。也可以說具有永恆性、更可以說是不可逆轉性。兩千年前各各他山上的救贖,當耶穌說成了,就從那天開始就成了,是不可以被逆轉的,甚至耶和華神、聖靈都不能逆轉這個歷史事實。

所以,今天不能因為我們的感覺、我們的疾病、我們的疑惑、我們的無能為力、我們的失敗就可以將這個揀選的事實、這得著永生生命的事實逆轉過來(羅馬書 11:29)。照樣,我們教會的事奉、我們對主的服從、我們愛心的奉獻,也不能使我們的揀選變得更加「穩定/可靠/精彩」。

這裏有雙重保證,其一、誰也不能從我(耶穌大牧人)手裏把他們奪去;其二、誰也不能從我父(萬軍之耶和華)手裏把他們奪去。這豈不是神愛我們最大的確據麽?我們能夠想出更大的愛,是三一神還沒有賜下的麽?

反思:今日世界,有太多似是而非的聲音,教會依然需要不斷高舉基督的福音,因為福音區分謊言與真理(馬太福音 13:30)、區分生命與死亡(哥林多後書 2:15),我們別無選擇!

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穌基督我們神的名(詩篇 20:7;使徒行傳 4:12)。神啊,願教會再一次清醒,謙卑服從聖經的教導,奉耶穌名禱告,阿們 。

唐宏階 Daniel Tong  July 2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