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神創造的世界和始祖,原本美好。那時,神與亞當立約。立約的內容,基本有三部分。第一,承認祂就是神。第二,履行為人的任務,既效忠於神。第三,契約的約束力/監督力,既是順服神,得永生(既獎賞);反叛神,得永死(既詛咒)。(參何西阿書6:7)
這是亞當清楚知道的。但是,在撒旦的誘惑下,亞當選擇反叛神。這反叛,就是罪。因此,亞當不能承受永遠的生命,而且面臨契約的監督力就是死亡。
亞當是人類的代表,所以亞當一犯罪,他不單死了,以後要來的世人也必死亡,因為眾人在亞當裏面也犯了罪。
這就是保羅所教導的契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 or federal theology) 。在古時,契約主要是存在於一主權國和一小國的關係上。所以,立約是國家和國家之間的元首、領袖溝通互動的機制/體制。所以,聖經的教導是,始祖亞當就是我們的元首、領袖、代表。
天上的三一神是一主權國,亞當在地上是一個小國。神就以這立約的體制來和亞當說話。亞當所做的選擇、決定、行為就代表了他的子子孫孫。
故此,當亞當選擇不效忠神而效忠撒旦時,他就把死亡帶給他以後要來的子孫們。
羅馬書 5:13-14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沒有律法之先」,是指摩西時代神所賜的律法還沒有出現/來臨。那麼,摩西時期所領受的律法,有何意義/目的?第一,律法的目的是要讓人知罪。正如羅馬書7:7所說的「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第二,摩西所領受的律法,是預備罪人重獲伊甸園所失去的永生。
以色列人在西乃曠野領受律法時,就是神再一次與這小國立下契約。內容框架和始祖亞當很相似。簡略分為三部分。第一,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埃及記20:2)第二,以色列人當履行的任務,既單單敬拜事奉神。(出埃及記3:18)第三,律法的約束力/監督力,既是順服神,得永生(既祝福);反叛神,得永死(既詛咒)。
這摩西之約,也被稱為行為之約,正像起初神和亞當所立的行為之約一樣。如果以色列人能夠遵守一切律法,他們就得到祝福;就是進入應許之地、得享安息、得享永生。
但是,以色列人並不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故此,雖然進入流奶與蜜之地,還得被敵人擄掠到外邦、不得享受安息。這是律法的詛咒、行為之約的詛咒!
那麼,為何說摩西所領受的律法,是預備罪人重獲伊甸園所失去的永生?
原來,摩西也在申命記18:15向以色列人預言說:「耶和華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馬太福音17:5)
這位先知,就是最大的先知、新以色列、最大的大祭司、末後的亞當、神的兒子、那擊傷撒旦頭的女人後裔。這位先知、不是他人,他就是生在猶大地伯利恆拿撒勒人主耶穌基督!
故此,耶穌ㄧ開始傳道,就宣告自己到世界的目的。這目的就是馬太福音5:17-18所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除此之外,耶穌也是羅馬書 5:14 所證明的那位:「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他是末後亞當(哥林多前書15:45)。為我們完完全全遵守摩西一切的律法,故此,耶穌也有理由說,我就是天上降下的糧、我的話就是生命、我就是生命樹的果子,歸信我的,已經出死入生,同時,在他腹中,要流出活水泉源。願一切榮耀歸給三一真神,阿們。
唐宏階 Daneil Tong June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