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3 跟從的比喻 9:57-62

經文:路加福音 9:57-62

 (一) 三個人對跟從耶穌的理解

今天早上經文的背景,就是耶穌朝向耶路撒冷的方向前進,因爲耶穌知道自己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路9:51)。

在途中,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 

為什麼耶穌沒有枕頭的地方?耶穌是萬物的創造者,祂為狐狸、鳥、走獸等等都預備住處,但是,身為一個人子也應該有地方住宿才對啊。耶穌沒有爲自己在地上準備居所,乃是因為耶穌有一個更重要的任務,就是成為祭壇上待殺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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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 

這裏耶穌不是建議不尊重父母,而是說他們都是靈魂死亡的人,也就讓他們繼續做他們認為有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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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耶穌看出這人沒有真心跟從,他是三心兩意。正如馬太10:37 如此教導「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跟從耶穌的代價就是一心一意、全然投入,不能腳踏兩條船。

耶穌就是每個被造者的君王,包括父母親、子女、兄弟姐妹。詩篇45:10也教導以色列子民必須以「神-王」爲重「女子啊,你要聽,要想,要側耳而聽!不要記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王就羨慕你的美貌。因為他是你的主,你當敬拜他。」

 (二) 跟從耶穌屬於『律法類別』?

耶穌發出跟從他的要求,是不是一條新的律法?不是的。因為世人的本性就是討厭神的律法、不肯也不樂意去遵守,連摩西的十條誡命,世人都已經毀約不遵守。

 (三) 跟從耶穌是重生罪人必然做的決定

當耶穌說,來跟從我的時候,他不是再加添一條律法。當耶穌說,來跟從我的時候,祂的聖靈也必然重生這個罪人。這個人第一次清楚看見,他以往所追求的目標,與這位榮耀的救贖主耶穌ㄧ比較之下,真是如同石頭與珍珠那樣的差別。

一個領受耶穌福音的人,他將會樂意背十字架跟從主基督,不計代價。他所做的決定,就是那麼自然。他遇到每件事情時,不需要再一次絞盡腦汁,考慮要不要繼續跟從耶穌,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是他人生的一切、是他人生的至寶。

唐宏階牧師 November 09, 2025 部分講道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