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一書 第一章1-4
「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生命之道,就是指神的兒子,取了人的肉體,來到這物質的世界。其實,耶穌是神,是靈。還沒有世界和人類之前,祂早就存在了。
但是,公元前六年,神兒子生在猶大的伯利恆。祂來到人間,有血有肉,需要飲食,需要睡覺,也說世人所說的語言。
故此,門徒約翰說,他們聽見耶穌的講道,看見耶穌的神跡、而且是親眼看過、親手摸過。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門徒約翰寫這書信,有兩個目的,第一就是要為這生命之道做見證。
做見證是非常嚴肅的事,約翰不可以做假,不可以編造謊言。第二,就是要傳揚這生命之道,也即是傳基督的福音。
「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門徒約翰將生命之道傳給教會,目的是這些信徒在屬靈上可以和門徒約翰有相交。相交就是團契的意思。當然,這裡的團契不是指分享如何學習樂器、如何教育兒女、如何維修後院等那麼簡單而已,而是大家分享聖經的話語、討論聖經的內容。
「4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這也是寫這書信的目的之一,就是讓信徒們的喜樂可以完全。何謂喜樂可以完全?這是指信徒們,知道喜樂的真正原因。這原因就是更加完全認識這位生命之道,這位又是神又是人的耶穌基督。
唐宏階 Daniel Tong September 2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