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21 – 我是世界的光

約翰福音8: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第一章一開始,就介紹耶穌是誰?祂做了什麼?其一、約瑟的兒子耶穌太初與神同在,而且耶穌是神。其二、耶穌創造世界萬物,同時創造生命。

生命是什麼?生命不只是吃喝拉撒而已,生命是神按著祂的形象所創造/所賜予,故此,亞當以及他的子子孫孫有良心的功能、有是非對錯的認知。所以,約翰福音用「光」來形容亞當的生命,就像創造他的上帝一樣,因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

但是,約翰福音第一章也馬上告訴讀者們不順耳且不願意聽的壞消息,就是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1:5)。是的,自從人類始祖亞當選擇了謊言,人類的歷史自此就是抵擋神、拒絕神、恨惡神。在此,簡列舊約創世記兩大「特別歷史時期」。

其一、創世記第六章挪亞的時代,世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這是肉慾橫流的時代,終日只是吃喝玩樂,又娶又嫁(參路加福音 17:26)。

其二、創世記第十一章巴別塔事件,這並非高舉人手的建塔工程而已,這乃是一宗教性運動,因為他們不能接受耶和華神在伊甸園所預言,末日要降臨的女人後裔,因為只有這女人的後裔才能夠帶領人回到天上的真神。原來那時代的人,以為巴別塔上面所獻的祭物,就能討神喜悅,從而「天人合一」。(註:巴別塔ziggurat 就是「天的門」,乃世人用自己的方法想與神親近。)

從舊約創世記到新約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亞當的子孫是否能夠從失敗的歷史中吸取教訓?

答案是令人灰心的,因為眼前這本約翰福音的用意,就是繼續講述世人樂意活在黑暗中的光景。例子如下,其一、1:5 的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其二、3:19 的「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其三、8:12 的「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其四、9:4 的 「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其五、12:35 的 「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其六、12:46 的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

世人既然落入如此黑暗的處境,到底有沒有解藥?是否繼續效法挪亞時代麻木良心,從而盡情吃喝玩樂?是否繼續尋找更多宗教運動?進行各類宗教團體的交流與對話?或是改善社會或教育體制?

答案都不是,因為這些方法永遠治標不治本。唯一的解藥,還是要回到創世記3章15節,起初耶和華神在伊甸園所恩賜的應許:「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女人的後裔就是約翰福音1:45 所指的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也就是施洗約翰所見證的那一位:「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 1:29)

約翰福音8: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是的,耶穌是世界的光,祂首先要治死罪人的生命,然後重生我們,給我們一個新造的生命,以致我們不再麻木良心,以致整天吃喝玩樂醉生夢死。反而,我們可以帶著感恩的心,甘心天天背起祂所賜的十字架,在世上繼續見證這榮耀的福音。(參馬太福音 16:24)

也因為耶穌是神,我們看見了祂,就等於我們看見了神(約14:9)。耶穌從高天下來,為著就是要引領我們回到天上更榮美的住所(約 14:2)。我們不需要再為全人類建造任何一個巴別塔了,因為我們在耶穌基督裡面,已經是「天人合一」,並且已經領受這福音的好處,即是享受生命樹上的果子,正如 20:31 所應許的,「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因為女人的後裔已經擊敗說謊者撒旦的頭,約瑟的兒子更將地上的伊甸園提升為天上美麗的聖城,其中有生命樹,每月都結果子;而且樹上的葉子可以醫治萬民(啓示錄22:2)。

罪人在第一亞當所失去的,最終在第二亞當耶穌基督里,得回一切,而且保證存到永恆,不再朽壞。願一切榮耀歸於全智全能全愛三一真神,阿們。

唐宏階 Daniel Tong  June 0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