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18:37-38
(一)真理是什麼?
耶穌被抓捕之後,首先經過猶太公會的審訊,再被帶到彼拉多面前接受審訊。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彼拉多立刻問耶穌說「真理是什麼呢?」意思就是,真理的準繩是你耶穌定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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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真理嗎?誰有資格判定自己所說的是真理?是猶太人的公會?是羅馬的該撒?是希臘人哲學家?是漢摩拉比法典?
真理的定義是什麼?就是真理的概念與真理的實踐結為一體。換句話說,真理與倫理是同時共存,缺一不可。意思是:不能為了真理的標準而懲罰一小群人,也不能為了眾人的方便而貶低真理的標準。那麼,誰能做到這兩點呢?這人就是拿撒勒人耶穌!
耶穌是真理,耶穌傳講真理。傳講什麼真理?就是耶穌傳講人性墮落的本質。當時的猶太人,還是依賴「塔木德」Talmud 做為討耶和華喜悅的唯一準繩。
舉例來說,馬太福音5:21-22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在此耶穌指出,人的內心已經腐敗、已經有仇恨,故此,才衍生出外在的殺人行為。
再舉例,馬太福音5:38-41「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
古人的話,就是摩西的律法。摩西律法的準繩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公義的處事原則。但是,當耶穌來了,他在十字架上付清了公義的追討。然後,耶穌因著他的慈愛憐憫,祂還賜給罪人他的外衣、祂還陪罪人多走二里路,這是恩典的處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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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錯誤的地方尋找真理
也因為世人的墮落本性,人人為自己製造偶像。猶太人尋求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林前1:22)。這是哥林多教會所面臨的挑戰。有的人去教會是要尋求神蹟、有的人去教會是尋求做人的智慧。保羅是否這個星期行神蹟,下個星期探討希臘智慧?
保羅似乎不理解「市場的需求」,反而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 」(哥林多前書1:22-24)
既然眾教會相信耶穌是真理、接受耶穌是真理,教會有義務拒絕其它偶像以及其它模稜兩可的信息。
在主日崇拜裏,當基督的靈用聖經的話語教導我們認識真理,領受真理的祝福時,我們是否像昔日的馬利亞,坐在耶穌的腳前,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加福音10:42)。
唐宏階牧師 April 27, 2025 部分證道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