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查經筆記 11-17-23
經文:加拉太書 4:8-11 節
「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4:10 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4: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保羅的第一次佈道行程裏,就來到加拉太省份,並傳福音給他們。他們也很快領受,他們感激保羅的事奉,甚至到一個地步,願意剜出自己的眼睛給保羅。William Hendriksen 解釋,這不是真正剜出自己的眼睛,而是一個誇大詞,因為他們深愛保羅(如同基督耶穌)到一個地步,願意犧牲自己身體上最好的器官。我們也許可參考馬太 5:19,耶穌對眼睛的教導。如果每個信徒犯罪,需要剜出自己的眼睛,那麼,耶穌的十二個門徒恐怕要成為瞎子了。
但是,當保羅第一次行程結束離開他們之後,他們的老亞當,再次「復活」,他們再次走回頭路,再次願意做假神/猶太教的奴僕。
他們樂意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即是回歸「虛無」「煎熬」的認知思維裏。這是指什麼?就是指他們還要努力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也即是猶太教的七大節期。
應用/反思
加拉太信徒領受基督的福音後,總覺得「缺少」什麼,故此,他們樂意歸回猶太教舊有的節期。但是,這就是一個奴性的表現。為什麼呢?因為耶穌就是七大節期的總結、七大節期的精意就是指向耶穌基督!
舉例:耶穌就是逾越節被殺的羊羔;耶穌就是那塊無酵的餅。參考林前5:7-8「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其實,神要求舊約以色列人每年守七個節期,目的是要他們領悟每個節期裏面所含帶的福音信息(林前 10:4;希伯來書 4:2)。如今,在第一世紀,神的兒子已經道成肉身,已經完成這七個節期的救贖意義!那麼,如果有一師傅教導說,我們必須親身經歷吹角節、經歷住棚節⋯等等的話,這豈不是本末倒置、啼笑皆非、開歷史倒車?這豈不是「遵行福音、相信律法」(Do the Gospel, Hear the Law) 的錯誤教導!
註:聖經真正的教導是「相信福音、遵行律法」(Hear the Gospel, Do the Law) 。福音是一個歷史事件,是唯有耶穌才能做成的,是與你個人成功失敗與否毫無關係,是發生在你身體之外!故此,耶穌要求罪人聽福音、相信福音、領受福音。然後,你需要繼續活在世上,遵守律法,以致你的鄰居因為你遵守律法的教訓,得到幫助、得到益處!
唐宏階牧師 November 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