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9)苦難之審訊 trial by ordeal

如果羅馬書第一至第三章的信息是:神的審判(憤怒)臨到一切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那麼羅馬書第四至第六章的信息就是:神的拯救臨到一些可惡的罪人,因為羅馬書5:8 如此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那麼,接著我們要思想神如何拯救罪人?經文是在羅馬書6:3-5「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神如何拯救罪人?這裡要專注洗禮一事。今天,還有許多人沒有完全瞭解洗禮。很多人認為它是ㄧ外在儀式,或是加入教會前的規矩之一。其實洗禮,是教導我們,神如何拯救罪人。

受洗第一次在聖經出現,是在出埃及記。那時,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他們必須步過紅海,來逃避埃及人的追殺。這次的拯救事件,被保羅稱之為受洗歸了摩西(哥林多前書10:2)。但是,當埃及的馬匹軍隊要經過乾地時,神就讓紅海的水覆蓋他們,將他們淹死。以色列百姓因為有神的賜福,紅海就成為他們的拯救(生命)。然而,埃及人因為沒有神的賜福,紅海就成為他們的審判(死亡)。

這種事跡,就是古代舊約社會所記載的苦難之審訊(trial by ordeal)。言下之意,ㄧ人必須經過苦難的考驗,就像喝苦水(民數記5:23)以得知清白無罪的證明。

原來,耶穌來到世界時,他主要工作就是要經過更大更嚴峻的洗禮。故此,每次醫病趕鬼後,都要他們不宣傳出去。

耶穌開始傳道時,就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然而,路加福音 12:50告訴我們,耶穌還要接受另一個洗禮,就是要上十字架。他曾經三次向門徒預言,他要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如此重大信息,仍被彼得攔阻耶穌上十架,同時,門徒之間,仍然爭論誰為大。

當耶穌與門徒吃完逾越節的晚餐後,就來到客西馬尼禱告。祂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26:39)

耶穌知道,他不久後就要受害上十字架,這是一場苦難之審訊(trial by ordeal)。耶穌就像昔日的摩西, 一切以色列家吃完逾越節的羊羔後,摩西就要帶領他們離開偶像和罪惡的埃及,去到神所指定的山事奉敬拜神。

耶穌這次上十字架,就是要帶領祂的子民,脫離撒旦罪惡的轄管。正像耶穌自己在路加福音12:50 告訴門徒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馬可福音 10:38)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世人一切的罪都歸算在祂身上,於是祂成了被詛咒的對象,祂必須承受神的審判、接受死亡。耶穌這位大牧人,為我們行過死蔭的幽谷(詩篇23:4)。這幽谷好像以色列人所經過的紅海。耶穌為我們的緣故,被死亡的洪水吞滅了。三天後,耶穌從墳墓復活了,耶穌因為沒有犯罪,故此,公義的父神必須叫祂復活。這場苦難之審訊,耶穌終於戰勝死亡的權勢。

這就是神如何拯救我們這些不可愛的罪人。故此,保羅說,今天我們的受洗,就是耶穌在我們身上完成的救贖。我們的舊亞當和耶穌一起受死了,一起被埋葬。這些苦難之審訊(trial by ordeal),都在歷史上的耶穌完成。我們根本沒有做什麼、沒有貢獻什麼,我們完全處在被動的地位。

故此,今天我們領受的洗禮,是教會向世界宣告神偉大的救恩,是神親自為我們成全的救恩。換言之,其一,洗禮不是一個儀式,也不是加入教會前的規矩那麼簡單而已。其二,洗禮的主角不是罪人,而是三一神向全世界和撒旦宣告說:祂如何主動地、親自地、熱心地拯救一群屬於祂的子民,連一個也不失落。(馬太福音1:21;約翰福音 6:39)

與此同時,羅馬書 6:5 接著教導基督徒說:「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馬書告訴我們,既然我們的舊亞當已經被埋葬、被制死,第三天我們也必然與我們的主基督一同復活。(羅馬書6:8)

就因為我們的生命與基督的生命聯合一起,我們就擁有復活的新生命。我們才開始有了真自由。我們可以從容不迫地離開罪惡的埃及、離開假神的埃及、可以不再懼怕法老督工的鞭打,從而來到神所喜悅的錫安山,存感恩之心,樂意遵守祂的律法、樂意忠心事奉敬拜祂,直到主基督再回來的日子,阿們。

唐宏階  Daniel Tong July 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