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馬太福音 18:1-9
[一]背景
馬太福音十七章提到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到了一座高山。在山上舊約的摩西和以利亞顯現,與耶穌談論不久後將在耶路撒冷被殺害的事件。隨後耶和華藉著雲彩降臨,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這種親自聽到神的聲音、親身經歷神的顯現,足夠給三位門徒一種優越感。故此,不久後,當他們在回到迦百農的路上,他們三人就在爭論,誰是最大的(參路加福音 9:46)?
也許,他們三人都各自不服,於是,到了十八章,他們就問耶穌,在天國裏誰是最大的?
[二]是否進入天國?
於是,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耶穌在此的回答,似乎答非所問。其實並不是的。耶穌提醒他們,耶穌要賜給他們最好最大的禮物,就是進入天國,就是被聖靈重生,成為天國的公民。
如果門徒們真的知道誰是最大的,但是,如果他們還沒有重生,他們得到的最大身分,豈不是等於「零」等於「廢物」?因為門徒們所追求的,豈不是一般不認識福音的世人所追求的嗎?
[三]最大的定義
太18:4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
一個人如何才能謙卑?照著聖經的標準,謙卑也是神賜給人的禮物。因為按人的劣根性(墮落性)來說,人不可能有謙卑。參路加福音十八章法利賽人在聖殿裏自大的禱告,「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所以,一個人能夠悔改,變成小孩一般的專心依靠天父的拯救、天父的慈愛與供應,他就已經算是最大的。
如此一來,彼得、雅各、約翰在山上所經歷神,所聽見神的說話,並不能夠成為重大人物的因素或根據。
[四]最大的人如何對待最小的孩子
太18:5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耶穌的名,代表什麼?根據馬太福音一章的解釋,乃是「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所以,如果有任何人相信耶穌的名,並領受他福音的,我們必須接待他。因為他也是神家庭裏面的一個肢體。
[五]接待包含什麼內容?
接待一個「小孩」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故此,耶穌在18:6-9 給予詳細的內容。
接待一個相信主名的人,就是不要使他跌倒。耶穌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
絆倒一個肢體,就是一個不遵守十誡的信徒。因為十誡的本意,就是要愛我們的弟兄姊妹。如果我們經常絆倒肢體,就表示我們對他們失去愛心。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翰一書 4:20)
我們又如何不使人跌倒?答案乃是,為了其它肢體,我們要克制自己的慾望或罪行,因為耶穌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六]結論
馬太福音 20:20 記載雅各和約翰的母親,再一次來求耶穌在神的國裏,一個坐在他右邊,一個坐在他左邊。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麼。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於是,耶穌繼續教導什麼才是最大?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簡單來說,基督教的精隨/本質(essence),就是背起耶穌福音的十字架,為了幫助(因著基督的愛)他人歸信福音,我們須要犧牲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時間、自己的方便、自己的舒適,就像主耶穌一樣,帶領勸導迷路的天國子民,回歸天上的國度,重獲罪人失去的尊貴身分,並得享生命樹的果子(即是永恆的生命)。如此一來,三個門徒在爭論誰是最大的話題,就變成多此一舉了。
以上就是在神國要為大、為首領的定義。任何人嘗試挑戰這基督教的本質,他就離開天國的福音越來越遠!
唐宏階 November 1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