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與生活 16 – 是經歷或是信仰?

基督教到底注重什麼?是注重個人經歷?還是注重信仰?或許我們應該這樣提問,先有信仰還是先有經歷?

今天有許多人,他們有豐富的人生經歷,他們有說不完的個人經歷,他們都是成功人士,他們有成功的家庭與事業與兒女等等,但是,他們還是讀不懂聖經的內容,更不用說,看見他們放下自己的生活「節目」,每個主日謙卑去教會聽牧師的講道與教導。

這些成功人士,沒有信仰嗎?不是的,他們有自己的信仰,他們信仰的對象,就是今生物質界的收穫。就是因為他們有這個信仰(信念/價值觀),他們才不願意浪費時間,每個主日去教會聽什麼耶穌的教導。所以,不要太單純了,人必須先有信仰,然後他們跟隨著他們的信仰來追求他們的人生經歷。

基督教強調,世人要回轉(悔改),要丟棄錯誤的信仰,要首先接受耶穌才是人生信仰的支柱。當你接受耶穌為神的兒子時,這就是唯一的信仰,也是排他性的信仰。十誡的第一誡,就是一個排他性的宣告: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拿撒勒人耶穌來了,他就是神,他照樣做排他性的宣告: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太6:24)

朋友,你可以像傳道書所羅門王那樣,有許多精彩的經歷,許多成功得勝的經歷,你可以四處宣講或著作(見證)你的經歷,但是,如果你信仰的方向選擇錯了,一切還歸於虛空。不但如此,你還要為你所做的、所經歷的,向創造主交代清楚(傳12:13-14)。

結論:一個智慧人,首先要確定自己的信仰是否正確,他會不斷回到聖經的源頭,藉此矯正(悔改)自己錯誤或模棱兩可的信仰。當一個人有了正確信仰,他每天所經歷的,就是一個蒙福的道路,而蒙福的路,並不是以外在順利的環境、外在的物質、外在的熱鬧來衡量的;而是以耶穌基督的教訓為標準、為依歸。

唐宏階牧師 January 05, 2025 教會週報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