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頁 32 – 耶穌的職分二:祭司 Priest

聖經除了教導耶穌是神的兒子之外,聖經也教導耶穌在地上有三個職分,那就是先知Prophet、祭司Priest、君王King。

祭司的職分是在什麼時候開始?其實,耶和華造亞當時,他就賦予祭司的任務,要亞當看守Shamar 伊甸園。伊甸園就是聖殿的雛型。亞當必須確定狡猾的蛇不能誤闖聖殿。但是,亞當失敗後,他就失去資格在聖殿內與神「見面」,繼續領受神的祝福。故此,他被趕出伊甸園。

日後,因為神的憐憫,他賜下「條件」來親近神,就是必須透過利未支派祭司,透過神所設立的會幕/聖殿,透過神指定的時間(一年三次),透過祭司殺死羔羊,它的血遮蓋罪人。這些親近神/敬拜神的宗教「條件」,在摩西之約清楚列了出來。 但是,舊約時代的祭司並沒有解釋給百姓明白,除了獻上祭物,他們也必須在生活上結出悔改的果子,施行公義憐憫。故此,他們只是在口頭上敬拜,心卻遠離神。除此之外,舊約這些祭司,還縱容百姓獻上瞎眼、瘸腿、有病的祭物(瑪1:8),以致玷污神的聖殿(也参約2:16)。

摩西之約所設立的祭司,是來自利未支派。但是,希伯來書說,這些從人間挑選的祭司,並不能長久,因為利未人也有原罪,他們只是過渡期(或臨時性)的祭司。還有一位大祭司要來,他就是拿撒勒人耶穌。耶穌祭司的職分不是屬於利未支派體系,而是與創14:18的麥基洗德同一個體系。舊約大祭司必須進入至聖所,為以色列百姓除罪。但是,耶穌這大祭司,他不用地上的羔羊替百姓贖罪,而是獻上自己為贖罪羔羊,因為他完全無罪,故此,他一次性獻祭,其效果就能帶領以色列百姓進入天上的聖殿。

除此之外,耶穌身為大祭司,其中最重要貢獻就是,耶穌將地上的聖殿拆毀,而要一切「新以色列民」以耶穌為神的聖殿(約2:21),因為在耶穌裡面,我們再一次親近神,再一次與神「見面」,因為耶穌又稱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太1:23)的意思。

唐宏階牧師 May 19, 2024 教會週報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