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頁 41 – 第一誡和第二誡的關係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1931年荷蘭神學家 Jochem Douma說,第一誡指出什麼是真神,第二誡指出什麼是真宗教。The first commandment points to the true God, the second to true religion.

今天教會,很容易忽略真神與真宗教的「平衡」教導。舉一個例子,許多基督徒認為只要求一個人在家好好禱告與讀聖經,不需要參加教會,也不需要成為會友,就可以得救。反過來說,許多信徒只「依賴」教會的固定操作程序,不需要深入理解什麼是神學,就可以得救。

聖經的神是靈。但是,一個靈的神,卻因為喜歡物質,創造世界。故此,神不會因為亞當的墮落,就開始憎惡世界。為什麼如此說?如果因為罪進了世界,物質變成邪惡,那麼,耶穌又為什麼要道成肉身呢?

耶穌是神,耶穌也是人。神與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耶穌怎麼可能將這兩個概念「綁在一起」?這有如摩西看見被火燒著的荊棘,卻沒有燒毀一樣(出3:2),這是超越物理界的定律。照樣,基督徒不能因為自己裏面大發愛心,自己「獨善其身」卻不願意回到那「不完美」的教會。教會就是由不完美的人聚集一起的。教會這制度是好的,只是人在盜用這個體制。雖然如此,耶穌卻向門徒保證說,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太16:18)。這豈不是一個「奧秘」?豈不是一個「神蹟」?

雖然第一誡說,耶和華是真神,但是沒有許可我們隨便找個方法敬拜耶和華。故此,第二誡向我們指示,敬拜神的唯一方法,就是透過神的獨生子耶穌。耶穌所建立的教會(可說是一個宗教),譬如洗禮、聖餐、教會紀律、執事長老、福音的傳講(the preaching Word)就是耶穌所設立的方法。因為它們「應驗/成全」了猶太教的割禮、禁食、獻祭、節期、聖殿等等的含義。

健康的教會或健康的基督徒,不會走任何一個極端。他不能說,我只要神,不要宗教。他也不能說,我只要宗教,卻不要神。因為無形的上帝與看得見的教會,就是「綁在一起」、就是一個銅幣的兩面。而且上帝已經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在不完美的教會中,得著一切的榮耀與讚美。

唐宏階牧師 September 08, 2024 教會週報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