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頁 49 – 先有上帝,然後才有一切

創世記1:1 告訴我們,在起初,神就存在。然後這位神才創造這個世界。換一句話說,在起初,什麼物質都沒有,空氣陽光星宿動物人類都沒有。甚至,連時間都還沒有出現。

神是自存的,意思是神不需要世界上任何一個「東西」來維持祂的存在。反而,亞當以及亞當的後裔,需要依靠神而存在(徒17:28)。人的存在,既包括生命的長短、所住的疆界、恩賜的程度等等,都是來自上帝的安排。

所以,身爲人,他必須學習謙卑。所謂謙卑,他在地上所吸取的知識,不能以自己作爲衡量的準繩。舉例說,薩特與齊克果的存在主義。存在主義的精神,就是挑戰一個外在造物主的權威。存在主義教導說,我必須首先肯定自己的存在,然後我才意識自己的本體(或價值)。

今天的教會,很喜歡高舉個人的感覺、個人的經歷、個人的見證等等,因此漸漸遠離「因信稱義」的教義。但是,「因信稱義」正是耶和華神在拿撒勒人耶穌裏面,重新給罪人一個新定位。如果,我們以個人經歷做爲衡量真理的尺度時,我們就已經喧賓奪主。神因著耶穌的救贖,即刻在法庭上宣告一個罪人是基督徒。但是,齊克果卻說,一個罪人是「漸進式」成為基督徒 becoming a Christian。

「因信稱義」是一個命題 propositional truth 這命題是在歷史上、在時空裏、兩千年前巴勒斯坦國家、一個木匠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身上成就的。不是任何一個基督徒,可以親身經歷的。如果教會不繼續維護「因信稱義」這個命題/教義,而全方位鼓勵信徒個人的感覺或經歷,這就是喧賓奪主!

其它宗教信徒,他們每天的生活非常精彩、感覺非常個人化,但是,當他們不信或否定「因信稱義」這個命題時,就等於他們抗拒神的存在。先有上帝,然後才有一切;因為每個世人存在(活動)的意義與價值,都必須以上帝存在這個事實,作為基礎與準則!

唐宏階牧師 November 03, 2024 教會週報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