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頁 58 – 信仰基礎:聖經是神的話

聖經是「神的話」是指什麼?「神的話」就是兩個亞當的故事。第一個亞當,就是人類始祖。第二個亞當,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第一個亞當,因為不聽從耶和華的話,故此,他失敗了。第二個亞當來了,因為他聽從耶和華的話,他成功了。

聖經就是一本歷史書,這個歷史,就記載了始祖亞當墮落以後的種種事件。同時,這些歷史故事裏,也隱藏著第二個亞當的故事。所以,當我們說聖經是神的話時,焦點/重點就是放在耶穌基督這個人身上。

聖經獨特性就是,寫著的時間用了一千五百年時間,一共有四十多位作者。雖然如此,聖經真正的作者就是三一真神自己。提後3:16 教導「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神所默示的」就是指神的聖靈,向四十多位作者,啟示神救贖罪人的故事,用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清楚記錄下來。

耶穌被稱爲神的道。耶穌誕生時,被稱爲「成為肉身的道」。五旬節降臨後,彼得約翰就開始爲耶穌的做見證,要求世人悔改,他們所傳講的,被稱爲「宣告的道」(kerygma)。今天各地基督徒在研讀新舊約聖經時,這本聖經被稱爲「文以載道」(Inscribed Word)。每個主日信徒聚合時,就是聽「傳講的道」(Preached Word),同時領受聖餐的餅和杯時,就是「生命的道」,預備信徒日後到天庭吃基督新郎的宴席。

今天有人說,他死亡了五分鐘,然後經歷了天堂,這些都不是由三一真神來的啟示。我們不能因為一兩個「特殊」經歷,斷定這是神「新的啟示」。耶穌已經對天堂有足夠的描述,故此,我們不能容納其它「來源」作為信仰的基石或準則。同時,這本66本書組成的新舊約聖經,其歷史的客觀性、歷史的可驗證性、前後的一致性等等,已經足夠成為基督徒相信三一真神要啟示的救贖真理,教會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申4:2;29:20;啓22:19)。

唐宏階牧師 March 02, 2025 教會週報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