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08)神要求世人什麼?

羅馬書 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保羅在羅馬書1:18到 3:20 裏,說明每個世人都知道造他們的上帝,叫人無可推諉。

知道神存在是一件事,但是,知道神對每個世人要求什麼標準,又是另一件極重要之事。

那麼,神要求世人什麼?

羅馬書 2:6 說: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換言之,神要求每個人有好的行為,合乎律法的行為。

今天看看希利尼人(既非猶太人)的成績表。希利尼人雖然沒有摩西的律法,但是,他們也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故此,他們內心深處,必有善良邪惡、是非對錯、光榮羞恥的功能。

這就是神的律法,與猶太人所領受的摩西律法是同一性質。正如羅馬書 2:15 所說的: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希利尼人)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那麼,世人的行為有沒有達到神律法的要求?答案是沒有。

保羅在羅馬書1:29-31 就列舉世人一些罪行: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後來保羅更在3:9-12進一步說: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那麼,也許有人問,世人難道不能將功贖罪嗎?喔,這就是人間發明的宗教。世人宗教,告訴我們,只要存誠實的心、誠實的努力,神會網開一面。

但是,保羅清楚告訴我們,罪人永遠不能靠自己的行為或努力來討神的喜悅。故此,神就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成為代罪羔羊,同時更代替罪人守住神一切的律法。

門徒約翰說: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見約翰福音 3:17-18)

朋友,你選擇世人宗教,仰或聖經啟示的宗教?

唐宏階  Daniel Tong March 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