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3)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羅馬書3:25 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神是在什麼時候開始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其實,當人類始祖犯罪後,神就在伊甸園用動物的皮製造皮衣給他們遮羞。這個行動,預告神要差派祂的獨生子基督降世,成為代罪羔羊,這是以神為本的救贖/宗教/信仰。對比始祖亞當憑自己的聰明智慧,拿無花果樹葉子編作裙子遮身,這乃是以人為本的救贖/宗教/信仰。

所以,「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不能解釋為神就不審判舊約時代的惡念惡行,而是神藉著聖殿的公牛山羊祭物,每年提醒他們的罪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希伯來書10:4)換言之,舊約時代的信徒,必須等候神在伊甸園所應許的羔羊。

羅馬書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此伊甸園的應許,稍後在創世記二十二章,神進一步向亞伯拉罕啟示。神領他到摩利亞的山,然後神為亞伯拉罕預備一隻公羊為贖罪祭。(參約翰福音8:56)

再稍後,約主前597年,當猶大全國淪陷被擄至巴比倫時,神子民的信仰開始懷疑搖動。神就派先知耶利米,重申祂沒有忘記在伊甸園或向亞伯拉罕的應許。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他(耶穌)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耶穌)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利米書23:5-6)

再稍後,到了公元前四年,耶路撒冷有一人名叫西面。他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耶和華所立的基督。

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西面就用手接過他來,稱頌上帝說:

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加福音2:26-32)

以上就是「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的意思了。

羅馬書 3:27 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既然上帝已經設立耶穌為挽回祭,既然上帝已經稱罪人為義,那麼,我們有什麼可誇的?我們還錦上添花?

這不是很簡單的道理嗎?為什麼我們不能接受上帝的應許/安排/定旨?為什麼我們偏偏要用無花果樹葉子來遮身?偏偏用我們的善行來彌補自己的內疚?

難怪以賽亞先知要拆穿罪人的善行,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64:6)

換句話說,保羅在與群眾大大爭論、要群眾選邊站。罪人如何得救呢?答案永遠只有兩條路。是用立功之法?還是用信主之法?沒有中間路線、沒有第三條路、第四條路等等。也不是一半靠耶穌、一半靠善行。更不是初信時靠耶穌,信主後就靠行為。

唐宏階  Daniel Tong  May 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