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人性的理解,雖然很負面,卻很真實。那麼,聖經如何定調人性呢?
羅馬書第一章,提到每個世人都知道有神的存在,然而他們使用神給他們的生命、自由的反抗上帝。
世人如何反抗上帝?即是,應當敬奉造物主,卻不去行;反而不當被高舉的受造之物,卻將之奉為神明來敬奉。
神他是創造者、他本身就是真理、他給海水定界線、他給歷史定方向、他給男女定角色、他給罪人設立救贖,這都是他智慧、善良、慈愛、公義、全能的作為。
但是,人活在福中不知福。當世人享用神一切受造之物後,卻精力旺盛的站起來挑戰神的地位!他們濫用神賦予人的自由。
因此,羅馬書在第一章,也講明神已經開始審判這些惡人。是什麼審判?就是任憑他們,任憑他們繼續活在無知愚昧謊言裏、讓他們有自由犯罪,卻沒有自由來認識、領受、事奉真理本身。
什麼是任憑?也就是希伯來書所說的,神不再管教他們。因為他們不是神的兒女,他們是撒旦的兒女。他們不是聖靈重生的兒女、他們是私生子(希伯來書 12:8)。
後來,羅馬書第八章,描述這些被聖靈重生的罪人。他們與基督耶穌同死同復活,如今他們才擁有真正的自由。
這些基督徒,他們能夠辨別真假對錯、能夠分辨本質與現象。故此,基督徒第一次有自由向邪惡說:「不」。他們第一次有自由對受造物說:「我們只能敬奉真理」。
故此,他們不再像羅馬書一章的世人那樣,一直以為自己有自由、一路走到黑的可憐光景!這就是聖經對人性的定義,雖然很負面,卻很真實。參羅 1:32,「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應用:基督徒如何使用這新的自由?
其一、基督徒的自由,使他們歡迎一切人士參加教會,但是,如果這些人士繼續維護他們錯誤的信仰/觀念時,進而不讓教會有空間宣揚他們的信仰,那麼,教會有義務糾正他們的錯誤。
其二、基督徒的自由,不是沒有界線。有些時刻,教會必須放下好好先生的形象,而果斷效法約翰二書的教導,「9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上帝;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10 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11 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被稱為愛的門徒約翰,竟然有這類「沒有愛心的」教導!原來愛不是自由的發揮,愛的框框(原則)就是耶穌基督的真理。其實,門徒約翰長大成人了(或明白神的心意),他曉得運用神給他的自由,不接惡人到他的家、免得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唐宏階 June 0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