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懷恩堂 09-2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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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道題目:唯獨聖經

經文:申命記4:1-2;申命記 32:45-47; 路加福音24:25-27;提後3:13-17

講員:唐宏階牧師

日期:September 22, 2024 部分證道內容

 (一)以色列人當如何看待神的話語

摩西在申命記4:1-2如此教導以色列人如何看重神的話語,「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撒旦骄傲去挑战耶和华的权柄,撒旦自己就是天上長,那麼,夏娃也應該聽取牠的意見,故此,撒旦扭曲神的吩咐。於是,蛇(撒旦)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跟著,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在此,夏娃自作聰明加添神的話語,即是「不可摸」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後來,摩西也在申命記32:46-47告訴以色列人如何看待神的話語,「又說: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因為這不是虛空與你們無關的事,乃是你們的生命,在你們過約旦河要得為業的地上,必因這事日子得以長久。」

這一段經文的重點乃是,神的話語不是空洞之言,也不是玄妙难懂的言语,而是關乎罪人如何承受生命。

生命和生存是不同的概念。當以色列人在曠野,在路上遇見一些困難時,他們就埋怨摩西、埋怨上帝。這就是以色列人在追求生存的層次。他們沒有看重屬靈的福分。

照樣,創世記25章,以撒的兒子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出賣自己長子名份。對當時的以掃來說,哪一個比較實際?是累昏,身體沒有力量?還是長子的名分重要?

這種只追求「生存」層面需要的以色列人,背後的原因就是藐視神,正如民數記14:22-23所說的「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二)聖經所講的「生命」是什麼意思?

讓耶穌自己解釋「生命」是指什麼吧!其一、耶穌在路加福音9:22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這一節經文,告訴我們,耶穌選擇另一種生命,就是放棄自己的生命,正如腓立比書2:6-8所說的「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故此,耶穌在曠野禁食四十畫夜後,他沒有因為累昏需要補充體力,就遵著撒旦的意見,將石頭變成食物。耶穌才是真以色列人,不是停留在「生存」的層次。

其二、耶穌在路加福音9:23-25繼續解釋生命是什麼?「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 」

重點教訓:就是要放棄、輕視、否定今生日光之下的生命?如果與永恆的世界相比較,今生的生存,並不那麼重要了。換一句話說,耶穌不要門徒們像舊約的以掃,為了肉體的需要(不吃一碗紅豆湯),竟然賣掉長子名分。還有,門徒有一次趕鬼成功就非常開心,但是耶穌教導他們說,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加福音10:20)

(三)整本聖經見證耶穌的受苦受害

耶穌來到世界,唯一的使命,就是成為「受苦的僕人」。也可以說,耶穌選擇窄門,他不願意貪圖今生肉體的舒適,而違背天父的旨意。正如以賽亞書53:2-5所見證的,「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

故此,耶穌第三天從死裏復活之後,就證實了他選擇的道路,是正確的。因為腓立比書2:9 宣告說,「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除此之外,在路加福音24:25-27、44-45耶穌對那些不明白聖經的人,再次詳細解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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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堡要理問答

Heidelberg Catechism

第三十八個主日

103 問 : 神如何在第四誡彰顯祂的旨意?

答 : ~第一、神要我們特別在這一天注重祂的福音和祂的教導。

~我必須經常參加神子民在禮拜天的聚會,目的是:學習神在聖經上的教導、領受主的聖餐、在會眾面前向神禱告、奉獻金錢去關心窮人。

~第二、使我每天的生活,可以暫時遠離罪惡之路,並讓主基督的聖靈在我心裡做工,以致在今日就開始那永恆的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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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分享09-22-24      五個唯獨之一:唯獨聖經

五個唯獨,就是唯獨聖經、唯獨基督、唯獨恩典、唯獨信心、榮耀唯獨歸給神。這五個唯獨,就是教會歷史學家觀察改教時期Reformation所發生的事件,而得出來的結論。

1517年,馬丁路德開始質疑天主教所成立的贖罪卷,是不是已經違背聖經的教導。天主教相信聖經是神所啟示的,天主教也接受聖經的教導。但是,他們認為單單讀聖經,是不能夠明白神的心意。所以,天主教認為只有羅馬的梵蒂岡這個教廷(教會),才有解釋聖經的最高權威。梵蒂岡相信過往的教導「傳統tradition」必須保留,故此,一個信徒除了接受聖經的教導,還需要加上傳統的解釋。也即是說,聖經的教導還不足夠,必須加上教會的教導。最後,演變成「教會無誤論」infallible authority of the church.

這裡便牽涉另一個問題,到底是先有教會,還是先有聖經?是一群人(形成教會)創作一半聖經?還是這本聖經自己吸引眾人來跟隨主基督?答案:教會不能創作一本聖經。但是,聖經就是記錄三一真神的行動與說話。故此,應該是「聖經無誤論」,而不是「教會無誤論」。為什麼?舉一個例子說明,舊約以色列人,就是耶和華的子民。他們與神立約,他們就是一個被呼召出來的群體,其意義就相當於新約時代的「教會」。以色列子民認為自己是對的,故此,在曠野為自己製造金牛犢。這就是以色列人走上「教會無誤論」的道路,否定神的無誤論。

提後3: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換一句話說,聖經是糾正少至一個人,多至整個教會。不是教會去糾正聖經的教導與原則,而是讓聖經來糾正信徒或教會的無知與迷信。「神所默示」是神的靈所寫作的,也即是神的靈引導40多位作者寫下神的話語,也參彼後1:21;約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