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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道題目:赦免多愛就多?赦免少愛就少?
經文:路加福音 7:36-50
講員:唐宏階牧師
日期:November 10, 2024 部分證道內容
(一)有罪的女人真正認識耶穌
有一次,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西門,邀請耶穌吃飯。城裏有個女人,是一個罪人。她之前一定聽了耶穌的講道,就願意接受耶穌的福音,故此她今天特意來向耶穌獻上感恩。
這女人冒著別人藐視的眼光,不請自來。這種生命就是被主福音改變的生命,女人不再活在法利賽人的「標準」眼光底下。
女人首先爲自己的罪流出懊悔的眼淚,女人就用眼淚洗去腳上的塵埃,然後女人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女人用嘴親耶穌的雙腳,然後打碎所帶來的盛香膏的玉瓶,膏耶穌的腳。
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但是,西門這話是誤判耶穌。誤判一:耶穌知道這女人過去的歷史,耶穌更明瞭女人目前的迷茫;誤判二:耶穌雖是先知,耶穌也是神,神能察透人的內心;誤判三:耶穌不單單是先知,耶穌更是神,耶穌有權柄赦罪。
於是,耶穌講了一個比喻: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
法利賽人西門的回答:「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根據希伯來民族的風俗習慣,其一、一個尊貴的客人來到主人的家時,主人在門口預備水,給貴賓使用,可以洗淨雙腳;其二、貴賓到訪時,他們的見面禮,就是以親嘴問好;其三、主人用橄欖油來膏抹貴賓的頭。
但是,身爲法利賽人的西門,卻完全沒有接待耶穌為最珍貴的「貴賓」「神的兒子」。女人用自己的眼淚洗耶穌的腳、用嘴親耶穌的腳、用昂貴的香膏抹耶穌的腳,這三個動作,都顯明女人明白了耶穌真正的身分,耶穌不是普通的先知,他是神的兒子、他就是神自己。
故此,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耶穌又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從那一刻開始,這有罪的女人是活在基督恩典的眼光下,這是一件即平安又喜樂的事情,也因為這樣,女人此後的一生,只須為榮耀的基督而活!
(二)誰欠五十兩銀子
其實,這個比喻直接指向法利賽人西門。昔日的法利賽人,就是自我為義,因為他們過著「聖潔」的生活。他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所得的獻上十分之一等等。
路加福音十二章,耶穌講了忠心有見識管家的比喻。這個僕人必須腰裡要束上帶,做完主人所吩咐的。他不能因為主人還沒有回來,就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只知餵養自己?)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唯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法利賽人西門,他們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羅2:18-20)。西門懂得最多,因為神也交托給他們最多。但是,西門卻瞧不起那有罪的女人,西門不但沒有引領女人認識他上帝(耶和華)所差來的彌賽亞,西門反而拒絕女人領受彌賽亞要帶來的福音!
如此一來,法利賽人西門比那個女人,虧欠上帝更多。聖靈沒有開啟西門的眼瞎,故此,他不認為自己需要耶穌的赦免。其實,在耶穌眼裏,西門是欠五十兩銀子的大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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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堡要理問答
Heidelberg Catechism
第四十五個主日
116 問 : 為何基督徒需要禱告?
答 : 因為神要求我們向祂感恩,而禱告是感恩最重要的表現,同時,神只樂意賜祂的恩典和聖靈與1、那些不斷哀求祂的人;2、內心等候祂的人;3、渴望得恩賜的人;4、懂得感恩的人。
117 問 : 神如何教導我們禱告,以致這些禱告得蒙神垂聽?
答 : ~第一、我們的禱告必須從內心發出,而且是向這位獨ㄧ無二的真神來禱告。因為這真神已經在聖經裏向我們啟示,教導我們應當祈求一切祂所吩咐的。
~第二、我們必須承認自己的缺乏和受了罪惡的捆綁,在祂榮耀的面光中,必須謙卑,也樂意敞開自己、毫無虛假。
~第三、我們的禱告是建立在以下這一個永不更改的基礎:聖經給我們的應許是,當我們禱告時,神必定會垂聽,這是因為主基督的緣故,並非是基於我們的勞力或功德。
118 問 : 神要求我們禱告些什麼?
答 : 一切物質上和靈性上的需要,正像主耶穌在主禱文教導我們一樣。
119 問 : 主禱文的內容是什麼?
答 :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
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因為過度、權柄、榮耀,
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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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分享11-10-24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埃及記20:2-3「2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舊約的以色列人,必須清楚自己的身分是什麼?耶和華清楚告訴他們,他們剛剛離開的埃及國家,是一個奴隸之國、是一個「無形」監獄、是一個祭拜「偶像」之國。他們在埃及生活,他們就得服從埃及法老的命令、就得服從埃及的假神。換言之,以色列人的身分就是一個奴隸、一個奴才。他們的靈魂是窒息、他們的主人是一個假神。
同時,以色列人忘記了他們寶貴的「根」,他們的祖宗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位列祖都是神親自呼召分別為聖的子民。為什麼430年之後,他們將自己的「根」忘得一乾二淨?換言之,他們必須繼承神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土地。他們必須為神「作戰」,將那些祭拜假神的迦南人擊殺,從而在那片土地,建立神的聖殿,以神作爲他們的神,他們作上帝的子民。但是,以色列人因為自己的原罪,以及剛硬的頸項,不肯相信(不敢承擔)這個榮耀的應許。反而,追求埃及的魚和黃瓜(民11:5),貪念肉身的舒服,不願意忍耐曠野暫時的苦楚。
照樣,新約時代的基督門徒,不可以忘記自己的尊貴身分。耶穌未上十字架前,在逾越節的晚上用自己的血與基督徒立約。耶穌要再一次帶領「新以色列子民」離開這「罪惡的埃及」(路9:31)。進入天上榮美聖城耶路撒冷!照樣,耶穌在那天逾越節晚餐上,要求凡相信他的人,必須堅持到底,不可以像猶大用親嘴的暗號將耶穌出賣。因為人看見了耶穌,就看見了舊約的耶和華(約1:18);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一2:23)。原來,除他(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