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接受耶穌福音以後,自然參加當地教會。一去到教會,起初感覺很好。但是,日子久了,就發現這些信徒並不那麼有「道德」!於是,就換教會或甚至離開教會!
讓我們嘗試回答。第一: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並不代表他馬上變成一個不會犯罪的人。基督徒必須真正理解什麼是罪性?也許你會問,為什麼神不馬上將他的罪性拔除?其實,我們依然是舊亞當的後裔,耶穌的福音並沒有完全抹殺舊亞當這個歷史事實。但是,耶穌的福音,卻給我們應許,就是透過聖靈的內住,逐步治死老亞當帶來的罪根,使信徒的日常生活更加像主耶穌基督。所以,一個成熟點基督徒,必須「容許」其它肢體有軟弱犯罪的可能性。
第二:基督徒必須知道,罪惡是以不同的面貌呈現。舉例,如果你看見一個基督徒遲到來教會,你就認為他不是真心信主。那麼,如果一個信徒在崇拜時睡覺,你也可以認為有問題。再其次,你如果看見信徒沒有主動與新來的朋友打招呼,你也可以認為有問題。如此下去,你的精神/你的工作就是在留意誰沒有做這個「事奉」,誰沒有做那個「事奉」。那麼,那些用美麗字句向上帝禱告而感到自豪的信徒,他是否犯了驕傲的罪?
第三:基督徒應該理解這個「罪行」背後的原因。舉例,有人喜歡佔別人便宜。其實,有時是出於誤會。因為他認為你將這些文教用品丟進垃圾桶太浪費,他沒有向你解釋就放在自己車子裡。在你的眼光中,他就成為佔別人便宜的信徒了。
結論:信徒之間的相處不可能完美,必然有摩擦,但在「因信稱義」這教義上,我們絕不容許有分歧,必須努力追求合一,努力維護,努力向會友解釋清楚!這教義才是教會唯一的根基,因為教會「外表上」的和諧或順利,並不是一件「好」事情!(參林前 11:19)
唐宏階牧師 January 14, 2024 教會週刊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