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羅馬書1:18到 3:20 將世人分為兩大類。一是猶太人;二是希利尼人(外邦人)。
保羅在第一章指証外邦人的罪惡,在第二章指証猶太人的罪惡。
保羅如此指証說: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羅馬書 2:17-21)
猶太人的確領受神的聖言,但是,他們讀錯摩西的書,就是他們以外表行動、外在禮儀為準則。
故此,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糾正猶太人的誤解。耶穌解釋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指摩西律法)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在此,耶穌教導說,殺人不單是外在用武器殺死一個人,也包括向弟兄動怒,歧視弟兄。口頭上的怒氣和內心的歧視也等於犯罪。
另一個例子就是,猶太人以為遵守割禮,就能蒙上帝悅納。見羅馬書 2:25-29「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甚至五旬節聖靈降臨後,這強調外表禮儀的教導還繼續存在,因為使徒行傳 15:1 如此記載「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那麼,神賜猶太人摩西律法有什麼目的?
原來加拉太書 3:24給了我們答案「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律法的功能,像一個帶路者,引導我們到耶穌基督跟前,向他說,我沒有辦法、力量來完全遵守你的律法。我裏裏外外、思想行為上都是罪人,我的確不能救自己。我需要你拯救我脫離律法的詛咒。我目前能做的,就是相信你為我接受律法的審判,同時接受你代替我遵守一切的律法,以至我可以在你面前稱義。
因為主啊,你曾經如此應許:「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 11:28-29)主阿,讓我們再次享受你所賜身心靈的安息吧。阿門。
唐宏階 Daniel Tong April 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