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文錢
耶穌出來傳道時,第一篇證道紀錄在馬太福音五至七章。其中馬太5:25 的內容是這樣,「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這一文錢就是合同上要求歸還的,合同是一分律法文件。耶穌用這一文錢例子,告訴世人,他們虧欠上帝的一文錢,必須還清。虧欠上帝,就是罪。
(二)人性是什麼?
罪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名詞。自從以色列民在曠野領受神的十條誡命後,他們更加體會自己的軟弱,當他們被擄至亞述與巴比倫後,他們就明白自己虧欠上帝律法的要求。
但是,來到新越時代,猶太人還沒有看清楚人性是什麼?猶太民中還有一批人士,他們就是文士,長老,祭司長,他們認為每個以色列人是可以遵守神的律法,故此,在第一世紀,他們編輯了39類的法典,幫助猶太人去遵守神的律法。
耶穌的時代,有一個突出的猶太拉比,他的名叫保羅。他認為他可以遵守一切律法。他在腓立比書曾經如此誇口。他說,「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保羅自認他可以遵守一切的律法,自認自己在道德行為上已經完美。但是,實際是如此嗎?不是的。因為後來,當他認識拿撒勒人耶穌,他開始看清楚自己的人性。因為在羅馬書7:18 他如此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當聖靈重生保羅,保羅就對罪的認識是提升到另一個層次。他才發現自己是如此受到亞當原罪的影響。
所以保羅繼續在提前1:15 如此宣告,「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個是罪魁。」為什麼形容自己是罪魁?因為當保羅更加明白神律法的標準與要求時,他感到自己更加敗壞,因為他知道卻行不出來。
(三)神如何除去世人的罪
神將世人罪惡轉移到耶穌的身上,耶穌就成了代罪的羔羊。如此一來,世人成為沒有罪的羔羊。正如林後5:21 所說的「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四)耶穌如何為罪人賺取神的義
那麼,神的義是指什麼?原來,拿撒勒人耶穌就是伊甸園耶和華向始祖亞當應許的「那女人的後裔」。這女人的後裔,將成為末後的亞當。身為始祖亞當,他原本是神的兒子。但是,他墮落犯罪,虧欠神的律法,故此,亞當失去了神兒子的身分。
來到新約時代,「那女人的後裔」就是拿撒勒人耶穌,他才是神的兒子。他來到世界,不單單承擔世人的罪惡而已,他還需要完完全全遵守神的律法。如果只是單單洗淨世人的罪,卻未能為世人賺取神的義的話,那麼,這只是殘缺的救恩、殘缺的福音!
耶穌在世三十三年,沒有半句怨言、沒有半點私心、沒有半點懷疑耶和華神的安排。故此,他才是真正遵守神律法的人。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說明他來世上的目的,就是遵守神的律法「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五)保羅給第一世紀教會的教導
保羅清楚理解,世人得以進入永生的條件是:其一、不止是洗淨一切的罪,其二、還要擁有神的義。這是一個銅幣的兩面,缺一不可。
故此,保羅在羅馬書4:25 如此教導「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換一句話說,耶穌被釘死十字架,是洗淨世人的罪孽;耶穌的復活,就是世人擁有神的義的基礎。因為「女人的後裔」耶穌完全遵守神的律法,所以,耶和華沒有理由繼續將耶穌留在陰間裏。耶和華不能將無罪者視為有罪者,故此,耶和華第三天叫耶穌從死裏復活。
(六)結論與應用
使徒保羅,不必每個晚上苦苦反省,到底欠了誰一文錢還沒有還清。因為保羅知道,這一文錢拿撒勒人耶穌基督、末後亞當已經代替他還清了。因為當保羅放棄猶太教,改信基督福音的那一刻,他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保羅那一刻開始,就領受了基督復活的生命,同時也領受神在基督裏所賜的義。保羅擁有了基督的義後,他就不需要浪費時間在反省有沒有還清那一文錢。(參加拉太書2: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這個義,釋放了保羅,讓他不懼怕「秋後算帳」、不懼怕「律法的定罪」,以至他可以毫無顧慮的傳揚這福音、同時勇敢維護這福音的內容,以致他去到哥林多教會時,他可以如此自信說,猶太人尋求神蹟,希利尼人尋求智慧,但是,他卻是單單傳揚被釘十字架的基督。
基督徒啊,試問您今天在教會的事奉,底氣與動力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唐宏階 April 09,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