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3:39-43
「39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40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42 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兩個強盜,同樣被掛在十字架,但是為什麼有不同的回應?這是因為對人性有錯誤的認識。
人性其中一個可怕之處,就是惡人先告狀。這個強盜,他肯定知道自己罪有應得。但是,他沒有勇氣承認自己的失敗,他反而譏笑耶穌,如果他是神,他就可以救他脫離罪惡的懲罰和死亡。
人性的本質是什麼?就是承繼了始祖亞當的罪根。詩篇14篇說,「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你也許會回應說,難道世人真的連一件善事都行不出來嗎?聖經所說的善,是完全的沒有被罪惡玷污。換一句話說,也就是行善的動機必須百分百純潔。
行善只是一個外在的現象,但是,你能確定他行善是真的出於無私嗎?今天,很多人在看外表的行動,許多人外表上沒有坐過監牢,他如何是罪人?他如何是神的敵人?(參撒上16:7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但是,馬太福音五章提供兩個例子,說明內心的動機/內心的腐敗先於外表的行動。例子一、「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例子二、「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如果你能接受馬太福音五章,所提出對人性的定義的話,那麼我們每天活在律法的指控聲音中,心裡失去平安,也是必然。而我們所行的善,也是有瑕疵,正如以賽亞書 64:6 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第二個強盜因為蒙受神的恩典,他看見自己的人性/罪性。因此,他責備第一個強盜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耶穌)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同時,第二個個強盜進一步向神的兒子祈求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結論/應用:今天你和我,都曾經是耶穌身邊的兩個強盜。耶穌的四福音書,我們讀了好多遍,但是,我們是否美化自己的人性,用許多心理學/教育學所提供的「衣服」遮蓋自己,不斷告訴自己說,只要下一次我再努力,再儆醒一次,我一定能夠將功贖罪!一定能夠戰勝罪惡!
受難節即將來臨,復活的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九章再發出這個邀請,「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註:這個祭祀,是指拿撒勒人耶穌被掛在十架上,成為逾越節被殺的羔羊,成為獻給神的贖罪祭物,與世人憑自己的聰明想出來的救贖之法,形成莫大的差異。)
朋友,您是屬於第一個強盜還是第二個強盜?
唐宏階 March 26, 2023